塘坊小学教师首遇制度实施办法
一、指导思想:进一步优化学校内部管理,强化安全管理的主动性,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,切实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。
二、“首遇责任制”概念的含义:是指所有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、教育学生的责任。即做到:谁发现,谁教育;谁处理;谁负责;谁报告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构筑全方位、即时式的安全管理网络。当学校教职工最先遇到①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;②学生在校内外违反校纪校规;③学生在校内外被社会人员敲诈勒索、殴打;④学生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等事件时,首遇者对遇到的事件负有以下责任:①首先做好制止、保护、帮助、教育、服务处理等工作;②及时通报所在班级的班主任、学校相关处室,学校主要领导;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;③及时求助公安机关“110”;④偶发病患立即送到医院救治。
三、首遇责任制的基本要求:
1、本校所有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,维护学校师生安全。首遇责任人遇到偶发事件,态度要积极认真,急事急办,要有责任心,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、搪塞、拒绝、拖办或置之不理。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,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,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。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,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助、帮助服务,并同有关人员、处室联系,向相关领导汇报。
2、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,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。
(1)、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,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,并立即向学校政教处、校级领导报告,必要时拨打“110”报警。
(2)、遇到学校发生被盗事件,首遇责任人要及时拨打“110”报警,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上前制止,做好保护现场工作,及时向校级领导汇报。
(3)、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勒索敲诈、殴打等事件,应立即劝止,并向学校政教处及时报告。如发现有人受伤,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,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。
(4)、遇到学生上下课拥挤、混乱或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,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,出现安全事故,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,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,并及时报告学校德育办或校长室。
(5)、遇到学生在上学途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,首遇责任人应及时上前予以帮助,并协助肇事者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,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导处。
(6)、遇到本校学生进入“网吧、酒吧、游戏厅、歌舞厅”等,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其带出并通知班主任、家长和学校德育办。
(7)、遇到本校学生在校内外吸烟及其它不良行为,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和学校教导处。
(8)、遇到学生劳动安全事故、大型集会安全事故时,首遇责任人应采取急救措施,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,并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。
(9)、遇到学生在校内乱涂乱画、乱丢垃圾、随地吐痰、损坏公物等,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,并提出批评。
(10)、遇到偶发病患的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病患学生送至医院救治,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、班主任和学生家长。
(11)、遇到第一受理来电、来访者查询、投诉的人或部门的首遇责任人,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或热情接待来电、来访者并为其介绍、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,直到对方满意为止
四、首遇责任制的组织保证:
1、学校成立首遇责任制领导小组,
组长:康进才 副组长:张朝廷
成员:王进、邓清、方雅、张树林、曹波波
2、各处室负责人为落实具体责任制第一责任人,要求第一责任人既要以身作则,带头执行,又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检查、督促全校教职工按照“首遇责任制”的要求,全面落实“首遇责任制”实施办法。
五、奖惩办法:
1、落实首遇责任制好的处室以及个人,学校将进行通报表扬;对背离“首遇责任制”管理办法,引起家长和社会不满或有理由申告的,由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诸如取消当年所有先进评选资格、当学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。
2、对于遇事不办,处置不力或知情不报,导致贻误处理时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,学校将予以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